自2020年11月9日起,原产自香港的货物出口至美国,禁止再使用“香港制造”标签,必须把原产地标记为“中国”。出口商如果违反这一规定,美国海关将征收10%的惩罚性关税。相关出口商需密切留意,以免影响货物正常通关。2020年8月11日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下称CBP)发布了联邦公报通知,要求2020年9月25日起,原产自香港的货物出口到美国必须标明来源地是“中国”,而不能再贴“香港制造”标签。随后,美方应一些业界的要求,将该措施的实施日期延后45天,即推迟至2020年11月9日实施。此项措施仅适用于美国法典第19卷第1304条(19 U.S.C.1304)规定中的标记要求,它不影响根据美国统一关税表(HTSUS)第1-97章评估普通关税或根据HTSUS第99章评估临时关税或附加关税的原产国确定。入境摘要流程未改变,符合外发加工安排(OPA)规定的香港原产货物也没有改变。301产品在中国的附加关税也将不计入这些产品。即原产自香港的货物出口美国原产地标记为“中国”,不会面临加征301关税。10月30日,香港特区政府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正式启动程序,要求处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于8月11日公布有关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。
香港特区驻世贸常设代表已于10月30日向美国驻世贸常设代表发出通知,根据世贸争端解决机制就美方新规定要求与美方进行磋商。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已去信美国贸易代表,通知美方香港特区已根据世贸机制正式向美方采取行动。